村网通总站 东演马村 413065.nync.com 欢迎您!
2017-11-06 临沂新热点
1
11月4日8时许,在天桥路中段妇幼保健院门前,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江淮牌小型轿车与一辆由西向东正在通过斑马线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经询问,小型轿车驾驶人高某开车带着其亲属去县医院看望病号,在途经妇幼保健院前斑马线时,未减速让行,从而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
目前,驾驶人高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ND
11月4日妇幼保健院门口发生的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死亡
点击查看事故现场照片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
危害一:威胁行人通行安全
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危害二:违背社会公德
行经斑马线,汽车与行人抢行,侵犯行人路权,是倚强凌弱,相对于酒驾、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更普遍,这反映出驾驶人对法律的漠视,对行人的冷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
“车让人”让出一份平安,
“人让车”让出一丝温暖,
为了自身的安全,
我们都要做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