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涉及临港区4个村!快看看有你家吗?
征地公告!涉及临港区4个村!快看看有你家吗?临沂临港宣传 昨天
近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港经济开发区4个村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71号
2019年7 月 16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2019 年第2 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635 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40.9386 公顷。现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 1:该地块位于团林镇黄海四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总面积 409386 平方米,涉及团林镇卞家庄村、李家河崖村、高家桑园村、徐家桑园村土地。其中:团林镇卞家庄村土地189165 平方米(涉及农用地 189165 平方米,其中耕地 131750 平方米,园地177 平方米,林地 45915 平方米,交通用地 5697 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26 平方米);团林镇李家河崖村土地 38661 平方米(涉及农用地 38661 平方米,其中耕地32579 平方米,园地 4324 平方米,交通用地 1281 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7 平方米);团林镇高家桑园村土地 73 平方米(涉及农用地 73 平方米,其中耕地11 平方米,交通用地 62 平方米);团林镇徐家桑园村土地 181487 平方米(涉及农用地181487 平方米,其中耕地 165449 平方米,园地 6433 平方米,交通用地4729 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625 平方米,其他土地 1251 平方米)。
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2019 年第 2 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635 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你家在附近吗?
快转给身边的朋友看一下吧!
来源:琅琊新闻网
本期编辑:王雪
点赞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相关热词搜索: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